
美國第43任總統 George W. Bush 今天來我們學校演講 (還有推介他的新書)
講的東西無關痛癢 跟書上寫的差不遠
演講倒是挺風趣幽默的
我比較想分享的 是現場的突發事件
美國憲法第一項列明 FREEDOM OF SPEECH
言論自由 到底是人權 還是 政府給的權利
這課題牽涉到 我的馬來西亞
太深入了 不是今天的重點
所以 說到言論自由是美國人習慣的 教育與環境
他們可以 很大聲 很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己覺得對的事
可以很中肯 也會很極端
就是因為每個人的觀點不同 世界上才有這麼多新鮮的事
黑白之間太大的模糊點
我們只能摸索著 自己相信的 小心翼翼沿著走下去
小布什在職8年 堅持他堅持的
不贊成同性婚姻 戰爭在他任職期間開始
強烈反對墮胎合法化 強調軍事力量
學校早已經議論紛紛
贊成他來的 不贊成他來的
事件1:演講進行大概10分鐘左右 一排坐在VIP作為的人突然站起來喊口號 舉布條
同時樓上座位各處也有人馬上站起來 往空中狂撒宣傳紙 (我附近沒有 所以不清楚內容)
這些人很快就被警察護送出場 離場的時候觀眾狂噓 起立高喊 USA! USA!
事件2:跟前一個比起來 只是有個人突然在觀眾席大喊 "FUCK YOU!" 淹沒在人群中
小布什轉頭望向聲音來源 我只留意到他的神情是 “眼簾稍垂 若有所思” 回應是 "Well..."
事件3:就快結束的時候 一個女生站起來大喊 "How many people we've killed?!!" 同時高舉她通紅的手掌 表示戰爭讓他滿手鮮血
*我很想知道你們的看法*
我個人認為
政治從來不只是 報紙上刊的 電視機播的 廣告牌登的 或則任何人寫的評論
我們知道的 只是一部分的情況
太多情況和秘密躲在後面 是我們看不到的
你可以很堅持自己的理念和政治人物不同
那你應該投票 做選擇 讓政府知道你的意願
不願意去投票 就不要發表任何言論
若是已經放棄的話 何必投訴?
說遠了
回到很多我們不了解的真相
尤其在三權分立的美國
任何一個法案的通過 任何一個決定
都是通過上下議院幾百個議員
總統贊同 或是不贊同
不是我們在電視上可以了解的
資訊很發達 我們太忙著接受
常常被顯著鼻子走 掉進設好的陷阱
不小心忘了客觀地去思考
(另一個問題是 身為馬來西亞的孩子
又是填鴨教育底下的例子 我們到底思不思考?)
話說回來 我覺得言論自由是一回事
尊重是一回事
這是兩碼子的
言論再自由 不代表你應該指著人家的鼻子毫無道理地罵
我很尊重客觀的評論 或者有討論餘地的意見
也可以接受別人跟我完全不一樣的立場
如果你只是盲目地吸收別人灌輸的意見 然後無理取鬧地表達自己的不滿
我真的會想 “你覺得你能做的比他好嗎?”
再怎麼努力 世界上還是會有不喜歡你的人
撇開馬來西亞貪污利己 無法無天的政治背景
我願意很天真地相信
真正的領導人 堅持自己相信的 實踐對國家最好的
已經兩點了.........
我八點考試 早上還要復習
黑眼圈本來已經散得七七八八....
晚安.